市场观察 | 境外资本市场动态播报
市场观察
境外资本市场动态播报
播报期: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
境外资本市场观察
境内企业赴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情况
根据证监会及境外交易所官网的数据披露,境内企业赴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2月28日,备案申请正在审理中的企业共有148家,其中:港股上市项目共112家(其中拟以红筹结构上市44家,H股直接上市54家,全流通申请14家);美股上市项目35家(由于存在因密交未公开的项目,该等数据可能不完整);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1家。
本次播报期内,共有50家企业完成了备案。中国证监会近期的审核备案速度相较上一播报期有明显提升;仅作对比参考,2024年9月至11月仅有13家企业完成了备案。
在本次播报期内完成备案的企业中:①出现了“中国农产品电商第一股”和“美股纳斯达克中国慢病医疗服务第一股”;②还出现了首例申请于香港(香港联交所)和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交易所)两地上市的企业,以及“首家通过备案的拟台湾交易所上市的境内企业”。
境内企业赴境外发行上市热点关注
本次播报期内,共有18家境内企业于港交所挂牌上市,其中出现了“港股国货彩妆第一股”、“香港上市新茶饮第三股”、“中国数字疗法第一股”和“中国房车第一股”。
本次播报期内,共有30家中概股在美国主要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其中:①一家已在港股上市超过5年的企业,成为第四家在美+港两地上市的中国创新药企;②出现了“双汇系”旗下的第三家上市公司。2025年1月是中概股近期在美股市场上市数量最多的一个月,共有14家。
境外资本市场监管动态聚焦
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将提高境外上市备案效率,鼓励合条件企业境外上市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于2024年11月19日的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上致辞表示,香港是内地资本市场连接全球的重要桥梁纽带,中国证监会将以今年4月发布的对港合作五条措施为抓手,持续深化两地的务实合作;保持境外融资渠道畅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坚持对外开放是中国资本市场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证监会将锚定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目标,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深化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进一步便利跨境投融资。
一是进一步保持境外融资渠道畅通,提升境外上市备案的效率,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更好地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二是继续拓展与境外市场互联互通,扩大目标范围,拓展至更多凭证互联互通,吸引全球的中长期资金;
三是深化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商品和金融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更好的满足国际投资者的多元化的投资选择及风险管理需要;
四是深入开展证券期货跨境监管与执法的合作,持续加强与国际投资者的常态化的沟通,增强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可预期性,不断提升外资机构到内地发展的便利。
吴清强调,证监会将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规范发展,对股份减持、量化交易、融券等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和相关监管措施。
纳斯达克修改IPO规则,提高中小型企业的上市门槛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当地时间2024年12月30日,纳斯达克发布了一项主要针对中小型公司的提议,拟修改纳斯达克IPO规则。2025年3月12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采纳第一号修正案的基础上同意了该提议。
纳斯达克由高到低分为三个市场,依次是:全球精选市场(Global Select Market)、全球市场(Global Market)、资本市场(Capital Market)。根据该提议,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公司需按“发行募资所得”来计算适用的“非限制公众持有的股份最低市值(MVUPHS,全称:Market Value of Unrestricted Publicly Held Shares)”,即不再将转售股东或遗留股东(合并前原股东)持有的任何股份计入其公众流通股上市要求。从美国OTC市场转板进入纳斯达克的公司公开募股也做相应的调整。第一号修正案则进一步细化了该提议的要求。提议生效后,意味着纳斯达克IPO门槛难度增加,值得目前上市规划尚处于观望的中小企业关注。
此次纳斯达克调整IPO规则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不符合标准的企业通过复杂的股权结构或过低的流通比例来规避上市要求。
近年来,随着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和其他创新融资方式的兴起,一些企业得以绕过传统的IPO流程快速上市,但这也引发了关于信息披露不足和潜在风险的问题。因此,完善上市规则是确保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