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观察 | 境外资本市场动态播报
境外资本市场动态播报
播报期:2024年5月至8月
境外资本市场观察
境内企业赴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情况
根据证监会及境外交易所官网的数据披露,境内企业赴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8月29日,正在审理中的新提交备案申请材料的企业共有120家,其中港股上市项目共92家(红筹结构49家,H股结构38家,全流通5家);美股上市项目25家(由于存在因密交等原因未公开的项目,该等数据可能不完整);发行GDR并拟于瑞士交易所上市1家;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上市项目1家;台湾地区(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1家。
本次播报期内,共有50家企业完成了备案。中国证监会在2024年度的审核备案流程相较上一年度有显著提速,2024年上半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有103家企业完成了备案,该数字已超过2023年全年完成备案的企业总数(81家)。
在本次播报期内完成备案的企业中:①出现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制度实施以来首家拟赴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该企业已于港交所主板上市,本次为其在新交所主板的第二上市,不涉及增发新股;②还出现了首家有望成为北交所、港交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后“北+H”的两地上市企业。
2024年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已于2024年7月30日离任)在2024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证监会还要继续加快备案速度;在备案过程中,要强调对拟境外上市、融资额比较大、科技创新实力强的企业尽快予以备案,证监会也支持内地企业赴境外上市时,更多到香港上市。
境内企业赴境外发行上市热点关注
本次播报期内,共有27家境内企业于港交所挂牌上市,其中:①出现了港交所首次以18C章未商业化规则上市的两家特专科技公司;②港交所GEM(创业板)于时隔三年半后迎来了首只新股。2024年以来,随着A股沪深市场IPO审核更为严格,越来越多的企业从A股“折戟”后选择转战港股上市。
本次播报期内,共有14家中概股在美国主要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其中:①出现了2024年以来第二家募资规模超过1亿美元的中概股企业;②还出现了一家中概股企业在上市的前两个交易日内股价表现出色,其上市首日股价上涨超45%,次日股价大涨82.93%,创下了当下市场的新股涨幅纪录。
境外资本市场监管动态聚焦
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7号
发布时间:2024年5月7日
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5月7日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7号:关于境内企业由境外场外市场转至境外证券交易所实现境外发行上市的监管要求》。该指引介绍了一则案例,并明确了境内企业由境外场外市场转至境外证券交易所实现境外发行上市的,应当按照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相关要求,在境外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案例】近期,某在境外场外市场挂牌的境内企业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交了转至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境外转板上市”)的申请,在未履行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备案程序的情况下,完成境外上市。上述行为违反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相关规定。
【规则依据】根据《试行办法》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境外发行上市指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相关活动,境内企业在境外场外市场挂牌不属于备案管理范围;《试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行人境外首次公开发行或者上市的,应当在境外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境内企业境外转板上市的,应当按照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相关要求,在境外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管理安排的通知》,《试行办法》施行之日(即2023年3月31日),已在境外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文件、未获境外监管机构或者境外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境内企业,应当在境外转板上市完成前履行备案程序。
港交所与山东省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9日
【双方希望加强沟通合作】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政府”)于2024年5月29日签署合作备忘录,希望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支持山东省企业到香港上市。根据合作备忘录,港交所将与山东省政府设立双方沟通合作机制,包括开展面向山东企业的专题讲座,以及交流两地资本市场发展规划等最新动态。
【合作备忘录由港交所内地业务主管及山东省副省长签订】合作备忘录由港交所内地业务主管周健男与山东省副省长宋军继在香港金融大会堂签订。港交所集团行政总裁陈翊庭,山东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武,山东省省委常委、秘书长范波见证签署。
【山东近年来积极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山东作为推动中国东部经济发展的主要省份,近年来积极推动现代农业、食品科技、生物科技等新兴产业发展。截至今年4月底,在港交所主板上市的山东企业共有55家,融资总额超过720亿港元。
港交所与深交所签署合作协议,支持香港综合基金平台建设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3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下属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深证通”)与港交所在香港举办技术合作签约仪式,共同参与香港综合基金平台建设。
【双方确定以深证通在香港建立金融数据交换平台】深证通与港交所确定以深证通在香港建立金融数据交换平台,作为香港综合基金平台通信网络枢纽的基础。该平台将为在港金融机构提供合规高效、安全可靠、标准统一的基金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支持综合基金平台中的认购、赎回和通知等关键流程。
【香港综合基金平台将有效拓宽香港基金分销网络、丰富基金产品选择、降低投资者成本】香港综合基金平台作为香港基金市场金融基础设施,可连接基金分销生态系统中的不同参与者。同时,平台将面向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资讯,以提高基金投资选择的透明度。香港综合基金平台建成后,预计能切实为香港市场参与者进入基金行业提供便利,有效拓宽香港基金分销网络,丰富基金产品选择,降低投资者成本,助力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本次合作提升了大湾区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水平,并助力巩固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港交所市场联席主管苏盈盈表示:「我们很高兴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达成技术合作,共同支持综合基金平台的搭建,这不仅能推动香港基金生态圈的持续发展,也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全球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并为加强未来香港内地之间的互联互通业务奠定坚实基础。」
【深交所将持续加强与港交所等有关方面沟通协作】深交所下一步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充分发挥深港区位优势,持续加强与港交所等有关方面沟通协作,提升大湾区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水平,助力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积极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港交所与山西省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8日
【双方希望共同支持山西省企业到香港上市】港交所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政府”)于2024年6月28日签署合作备忘录,希望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支持山西省企业到香港上市。根据合作备忘录,港交所将与山西省政府设立双边沟通合作机制,包括共同举办面向山西企业的专题讲座,以及交流两地资本市场发展规划等最新动态。
【合作备忘录由港交所市场拓展联席主管与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签订】合作备忘录由港交所市场拓展联席主管鲍海洁与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张炯玮在香港金融大会堂签订。港交所内地业务主管周健男、山西省常务副省长吴伟见证签署。
【山西省近年来积极推动能源转型、发展新兴产业】山西省是中国的能源大省,近年来积极推动能源转型,发展绿色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截至5月底,已有10家山西企业在港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超过250亿港元。
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举行第十六次两地执法合作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2日
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按照两会确立的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会晤机制,于近日召开了第十六次两地执法合作工作会议。双方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双方相互通报了今年以来各自的执法工作重点、违法违规行为趋势和案件办理情况,总结了两会跨境执法合作取得的成果,讨论了双方关注的重大案件办理进展,分享了可疑交易线索处理程序和香港证券业执法科技运用经验,并就加强两地职能部门合作、强化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执法合力交换了意见。
【后续部署】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部署,坚持统筹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和安全,积极支持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两地监管机构将进一步完善跨境执法协作机制,持续加强跨境执法合作,共同促进两地市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